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四向发力 持续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南监管局将发现问题、核实问题、研究问题、整改问题形成一套闭环,坚决落实不仅要查问题,更要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的工作要求,持续纵深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建全工作机制。湖南监管局将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专项核查作为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主要抓手之一,组织专题会议部署监管力量,由局领导担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监管三处牵头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监管二处牵头部门预算监管,监管四处负责金融口转移支付资金和金融部门预算监管,全局其他处结合日常工作安排,统筹参与专项核查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局务会专门研究,并及时向财政部汇报。
二是点面结合,核查典型问题。湖南监管局依托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开展线上“雷达”监控和线下精准“点穴”。将中央对湖南省的86项转移支付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并重点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方向)开展现场核查。通过线上核查发现“面”上的同性问题,及时下发《监管关注函》,督促整改。通过现场核查发现的“点”上的违规问题,派出核查组前往湖南省本级以及长沙、怀化、郴州市和有关县区,进一步核查典型问题。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监管要求。湖南监管局充分运用中央预算一体化监控模块,采取预警信息月度全覆盖和未预警信息季度全覆盖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对于系统预警信息,设置专人专岗,每月逐笔核实情况;对系统未预警信息,每月选取三分之一转移支付资金,实施季度轮动抽查,发现疑似违规问题立即发起人工预警,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处理预警信息,按要求反馈核实情况和整改情况。将“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联动协同,推进闭环监管。加强向部内司局请示汇报,及时根据预算执行监督的重点和最新要求,动态调整优化工作思路。加强与省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联动,与省财政厅联合召开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专项核查进点见面会,并在后续监督工作中建立发现问题抄送机制。与省级主管部门建立协查联动、以查促改机制,推进闭环监管落地见效。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贯通协调,强化财经纪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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