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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监管局:扎实做好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资产处置审核工作

  属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核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举措。 

  近日,湖南监管局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依据单位提交的资产处置申请、内部决策文件、国有资产价值凭证、专家鉴定意见及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资料,对一家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报废3台老旧设备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同意单位上报相关资产处置申请,并要求单位尽快将审核意见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审批,并将审批意见报我局备案。 

  下一步,湖南监管局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财政部管理权限内的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审核,要求各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行为,严把资产“出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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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