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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要振兴,绩效必先行——湖南省浏阳财政绩效评价助力乡村振兴

  浏阳地处湘东,是省会长沙乡村振兴的主战场,湘赣两省对接的桥头堡。为助力乡村振兴,自2021年起,浏阳市财政局首次将绩效评价向乡镇(街道)延伸。截至目前,已完成14个乡镇(街道)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形成了“事前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乡村振兴加油助力。

  ——预算绩效管理助力资源合理利用 

  乡村振兴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撑。乡镇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最基层和主战场,承接实施的项目较多,容易出现项目部门投入重复、分配金额散小、资金管理交叉等现象。浏阳市财政局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指挥棒,对乡镇整体资金资源资产进行优化配置。 

  浏阳市财政局通过对乡镇(街道)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资产管理和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整体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帮助乡镇政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更好地理清职能、规划和当年重点工作,督促宏观政策在基层不变形、不走样。 

  同时,对重点(大)项目进行复盘,核查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投入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围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维度,对项目或活动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资源配置,从而提高整体绩效。 

  通过对项目实施、管理及资金管理情况实施监控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对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实时跟踪,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防止项目绩效目标的偏离,以降低资金使用的风险,推进资金整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支出结构。 

  乡村振兴需要各级政府、多个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协作,乡镇(街道)实施的项目大多也涉及多个部门的多重管理。因此,需明确职责主体,明确资金使用单位是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浏阳市财政局通过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监测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这种及时反馈和调整的方式,可以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和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顺利进行。 

  ——建章立制让乡镇绩效评价有章可循 

  浏阳市财政局制定了多项绩效管理制度,通过对乡镇(街道)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增强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为今后不断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科学性和规范性奠定了基础。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反馈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督促各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而确保项目实施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乡村要振兴,绩效必先行。”浏阳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合理利用资源,高效执行项目,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及注重可持续发展,才能够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让农村焕发出勃勃生机。浏阳将继续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将其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实现美丽乡村梦努力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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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