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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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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监管局: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协调作用
扎实推进中央疫情防控政策资金落到实处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南监管局按照财政部党组要求,充分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协调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转移支付资金台账、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听取基层资金管理使用意见建议、全力保障抗疫前线医疗机构资金需求等方式,扎实推进中央疫情防控政策资金落到实处,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一、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台账。一是全面掌握资金分解下达情况。根据中央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的要求,将中央财政下达的疫情防控资金按资金性质、收支管理类型进行分类存档,并主动对接湖南省财政厅每日抄送疫情防控资金分解下达情况。二是严格把控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方向。将中央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作为2020年转移支付监管的重中之重,实时了解湖南省各级财政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用出成效。三是及时了解资金末端使用状况。充分利用转移支付监管平台,要求作为预算监管联系点的6市11县定期报送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国库支付系统、部门预算编制等系统的数据库,及时了解资金在末端的真实使用状况。

  二、加强监督指导,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收集中央政策文件。全面收集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注重财税文件政策的整理,建立健全工作政策法规库中的抗击疫情政策法规子库。二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指导。在疫情防控微信群、QQ群中发布相关政策文件,通过电话、微信和QQ群及时解答地方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前线医疗机构提出政策制度问题,并针对问题按照中央政策规定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三是协助地方出台实施细则。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协助湖南省财政厅细化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的各项中央财税政策提建议、出主意。四是加强联合监管工作力度。积极协调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督促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制定管理办法、保障资金需求、建立资金台账,加强资金监管。

  三、服务防疫前线,认真听取资金使用意见建议。一是全面收集基层意见建议。在正式上班之前,就通过湖南省财政电子公文平台向全省14个市州128个县市区下发了《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关于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湖南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在开展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和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时,认真听取卫生健康、疾病防控、物资生产等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实际开展现场调研。根据部分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函反馈的一些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政策不明确、执行有疑问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结合医护人员补助发放等热点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了现场调研。三是分类做好汇报督促工作。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属于中央财政层面的问题,如出台企业帮扶措施、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物资采购效率等,进行归纳汇总后,已形成《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的报告》上报财政部。属于省级层面的问题,也已经协助相关市州、县市区与湖南省财政厅进行沟通对接,并督促湖南省财政厅抓好跟踪落实。

  四、做好沟通协调,切实保障前线医疗机构资金需求。一是认真了解相关情况。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湖南监管局接到反映:中南大学附属的湘雅三家医院没有收到省里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用工人员补助款,且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无资金来源,医院垫付资金周转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湖南监管局高度重视,马上要求相关处室跟进了解具体情况。二是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湖南监管局立即与湖南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医保局积极对接,要求湖南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中央级卫生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统一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三是切实抓好督促落实。经过沟通协调,湖南省财政厅已经通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在第二批资金中安排了三家医院的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用工人员补助款3400万元。同时对于湘雅三医院提出的周转金不足的问题,也承诺立即预拨资金到省医保局医保基金专户,先给湘雅三医院预拨部分周转金,解决医院垫付的确诊患者个人承担部分资金,待疫情防控任务结束后再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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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