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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监管局:聚焦“三个提升” 扎实开展转移支付绩效
自评复核

  为做好属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提升属地中央转移支付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湖南监管局聚焦“三个提升”,扎实开展中央对湖南省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工作。

  一、以政策学习为着力点,提升准确性

  政府间转移支付具有体系杂、政策多、历史长、范围广的特点,绩效自评复核前,湖南监管局认真做好分类学习和系统梳理。一是建立资金台账。按一般性转移支付(均衡性、财力性、共同财政事权)、专项转移支付(财政专项、基建支出)、结算及返还支出(体制结算、固定数额、税收返还)等,对资金性质进行一级分类;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对资金来源进行二级分类;按结余结转型、结余清算型、结余重分配型等,对资金跨年度安排的渠道进行三级分类;按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农林水支出等,对资金所属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四级分类。二是加强政策学习。一方面,重点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复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加强对绩效评价政策、资金指标文件、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明确绩效评价标准,掌握资金使用口径,把握复核工作要求,为工作有序开展打好基础。

  二、以关键环节为切入点,提升有效性

  湖南地处中西部,转移性收入占比高,中央财政近年对湖南的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规模一直居全国前列。湖南监管局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节点,深入推进绩效自评复核。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湖南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局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专班,选优配强复核工作组成员,针对绩效目标申报、资金分解下达、对照自评打分等环节,明确成员分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落细。二是把握工作重点。一方面,用好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抽查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与系统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分析,核实自评结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另一方面,针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自评表等关键要素开展重点复核,判断完成情况是否真实可靠,分析并发现问题,提升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成效。

  三、以综合监管为落脚点,提升协同性

  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服务意识,既统筹全局、交办任务、及时督导,又强化沟通、全面指导、服务支撑。建立与地方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打造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渠道,与省级部门联合做好对市县部门的指导,抓好乡镇和街道具体工作的监管,提升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做好查调结合。监管发现问题是为了促进解决问题。湖南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绩效自评复核与调研相结合,聚焦难点堵点,发现问题结症,规范项目运行,助力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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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