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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多举措贯彻
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2021年6月8日上午,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班,许宏才副部长对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湖南监管局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培训,并认真研究落实培训精神,学好用好《条例》的具体措施。

  一、充分认识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长期以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条例》以改革为引领、以法律为遵循、以创新为支撑、以问题为导向,对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着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做好《条例》的宣传讲解培训。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要积极做好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关心的问题及时解释疑惑。二是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要推动属地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绩效管理。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在全面梳理清理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硬化管理要求,根据深化资产管理改革要求,集中力量推出一批制度创新成果。

  三、注重协调配合,多方形成合力。要加强与财政部的工作汇报、加强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多方努力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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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