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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多管齐下 做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

  为做好中央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财政部湖南监管局按财政部要求,点面结合、统筹兼顾,从五个方面有力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全面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成效。

  一、研读文件,明确工作思路。一是认真研读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核心内容,学习并吃透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专题研究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成立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小组,确定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工作。

  二、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在省级监控层面,湖南监管局以财政部下发的《年度下达指标表》为基数,结合收文情况,利用湖南省电子财政平台,核对省级分解下达中央转移支付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在市县(区)监控层面,借助湖南省财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和湖南省内网电子邮件系统,将监控文件和表格直接下发给市(州)县,及时收集反馈意见、指导数据填报等工作。

  三、梳理结构,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对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结算补助、体制补助、固定数额、税收返还等每年数额相对稳定的结算基数,重点核对中央与地方两级结算时的历史清算数据。二是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等7项传统一般性转移支付,重点掌握省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分配方向是否合规,是否及时分解下达。三是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与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和用款单位进行全面核对,监管直达最基层和最终端。

  四、点面结合,突出监管重点。一是对所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全面监控。比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和数据差异,及时通知地方财政部门予以修正,同时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等进行对比,动态掌握资金分配下达、实施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二是在实施全面监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核查监管。对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7项资金实施了重点监控。

  五、分析问题,提出有效建议。一是针对监控中发现的预算执行不合规、绩效发挥不到位等问题,对地方各级财政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督导地方部门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促进资金规范管理。二是及时向财政部有关司局汇报,客观反映转移支付执行监控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和典型问题,围绕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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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5日